獲悉2010年12月1日魁北克移民局將按照新政接收魁北克投資移民申請。
魁北克移民局于2010年11月3日決定,將退還2010年10月13日(包括當天)至11月30日遞交的申請;新政將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(以上皆為蒙特利爾時間)。
加拿大投資移民新政策的基本條件為:資產要求由80萬加幣提高到160萬加幣,投資款由40萬加幣提高到80萬加幣。貸款方案由原來的12萬加元增加到22萬加元。
值得關注的是,新政實施后,聯邦投資移民計劃將停止簡化申請,送件時需要遞交全套申請材料。新政以前,申請人只需遞交主申請人的申請表格及申請費,即可獲得加拿大聯邦移民局簽發的檔案號,進入等候處理隊列,一旦申請正式審理,才需要提供全部申請文件,而新政的推出則要求申請人必須準備好全套支持文件。這一政策的變更,會大大縮短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審理周期,從而最終實現6到8個月完成整個審理周期。